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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聲明:請尊重「網路智慧財產權」勿非法下載侵權之音樂、影視和軟體

請勿非法使用P2P軟體下載侵權之音樂、影視和軟體,非法下載除了侵犯著作財產權第九十一條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們之著作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」,傳輸大量大型檔案,還會影響整體的網路傳輸品質,請大家遵守網路的使用規定,善用學術網路資源,切勿從事侵權行為。

自94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為本系之「尊重智慧財產權」宣傳期,12月6日起,若查出您有透過P2P通訊或其他方式非法下載之行為,則收回該IP,不得使用,並須填具永不再犯之切結書,若經查證再犯者一律呈報學校依校規處理。依據本校之「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, 此行為經查證屬實得依校規記申誡或小過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