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書卷獎、榮譽畢業生、提前畢業】(大學部)
【書卷獎】
依「國立清華大學大學部書卷獎辦法」,奬勵本校學士班學生在學期間在學業方面優秀之表現,各學系各年級學生名次列於該學系該班人數前百分之五內為原則,且該學期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(該學期該班在校生有修課記錄者,依成績平均進行排名,但該學期全部為抵免課程者、低修生、交換生、休學生、保留生、延畢生、前屆因休學併入該班之學生不列入排名。 )。
本奬項成績排名,物理系以採用T分數為原則。
【提前畢業】
請依註冊組公告之申請程序辦理。
自112學年起,本系學士班成績優異提前畢業標準為GPA每學期達3.3或總平均達3.5以上。
【榮譽畢業生】
歡迎大二以上同學預做規劃,於開學第一個月內檢附<歷年成績單及讀書計畫>繳交至系辦,
課程委員會得視提交之學生的個別情況,安排適合老師,協助生涯規劃與學術發展。
預訂於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,審核【榮譽畢業生】資格<須具備辦法所述第二條之(一)~(四)之條件,摘錄如下>,頒發證書。
申請學生滿足以下條件,並由課程委員會於每年度學期末,畢業典禮前決定並公告,由本系在系畢業典禮時頒發榮譽畢業生證書。人數以不超過當年應屆畢業學生數的10%為原則。若有需要得另送外審決定。
(一) 滿足該屆清華大學所有畢業要求,其中本系系定必修與專業選修科目系定必修與專業選修超過九成(含)的科目成績為A-(含)以上,或於實驗課程或計算機課程中有特別優秀表現者(需另行補充說明)。
(二) 需參與本系至少一個研究群的專題研究,時間超過半年以上,有傑出或扎實的專題研究結果。需提出一份個人研究心得報告為參考(學術論文格式)。
(三) 修習「前沿物理演講」或「學生書報討論」至少二學期以上。
(四) 本系教授推薦函至少一封,提供申請者相關學術訓練或潛力的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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