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理學院朱順一合勤獎學金施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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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理學院「朱順一合勤獎學金」施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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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90年3月22日院行政會議通過
民國95年3月22日院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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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獎勵對象:國立清華大學理學院大學部三年級學生,成績優良,具有原創性研發潛力者。
二、名額:壹名。
三、獎勵內容:每名核發獎狀一張及獎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正。
四、申請辦法:
1.申請方式:向系辦公室索取申請表格,於限期內將申請表件送交各系系主任。
2.申請時間:每年三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接受申請。
3.檢附文件:共一式參份。
(1).朱順一合勤獎學金申請書。
(2).各學年成績單(附名次證明)。
(3).自傳或生涯規劃。
(4).推薦書二份。
(5).其他有助於審查文件(例如、研究計畫等)。
五、評選方式:由各系篩選、推薦優秀學生壹名至理學院,經院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核發獎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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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學院「朱順一合勤獎學金」實施注意事項
民國98年4月9日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增訂
一、當學年度已獲頒五萬元以上 (包含五萬元) 獎助學金的同學,不得申請本項獎學金。
二、欲申請學生需提供課外活動的記錄,或任何有助於審查文件,以顯示領導統馭方面的才能。
三、投票方式:每位出席委員皆投兩票,未投兩票者以廢票論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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